「明年2月發1月薪水,不管是5號或10號發薪水,都要在2月1號完成,怎麼辦,好逼人啊!」
這陣子,人資群組中有不少夥伴討論這件事情。
2019年1月發薪日很特別,剛好遇到農曆年假,讓不少人事或計薪相關工作的朋友很頭痛,大家在社群中議論紛紛,詢問各方意見,還有人資夥伴忙到還沒意識到這個問題。
台灣企業普遍於5號或10號發放薪水,但明年農曆年假剛好從2月2號放到2月10號,表示企業計薪人員2月1號前就得完成1月份的發薪工作,一天完成結算和薪轉,對於人工計薪的朋友而言,恐怕是件不可能的任務,那到底該怎麼解決呢?